第二千五百四十四章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-《废婿神医在都市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长这么大,他头一回见到这么漂亮的女人。

    与她相比,他之前所见的那些庸脂俗粉简直不堪入目。

    今天的蝶莺仙子梳妆打扮一番,因为怀孕后气色差很多,脸颊也涂了少许胭脂。

    原就拥有惊艳美色的她,这时更是令全场的男人都为之倾倒。

    她说:“你们这些人真莫名其妙,先前我们来这灵秀山并未伤一人,可你们却伤了我不少的侍卫,究竟是何道理?”

    姜儒从她的美色中走出来,可这双眼睛依然贪婪、猥琐。

    “夫人说的不对,叶公子带着数千人强行霸占我的地盘。”

    “灵秀山原是我姜儒修道的地方,凭什么要让给你们,不光是我,还有我的这帮兄弟们……”此刻,这帮人已觉胜券在握、胸有成竹。

    毕竟以蝶莺仙子为首的这帮人,已经所剩无几,几十将士也死伤大半。

    西天护在小姐身前,他死不要紧,但小姐绝对不能掉一根头发。

    苍先生更是热情澎湃,他必须拿下这个女人,哪怕她挺着个大肚子,他也不在乎。

    “夫人,不如这样,这件事情也可以和平收场,你们把地盘还给姜兄,然后随我回灵胎山,你看如何?”

    他说着话嘴角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。

    这模样去他那里岂不是羊入虎口?

    蝶莺仙子用樱桃小口说话,“道友多虑,我觉得这儿挺好,不必劳烦你们。”

    “这时间不早了,我觉得你们还是速速离去比较好。”

    “灵秀山现在不欢迎外人。”

    见其嘴硬,姜儒则破口大骂,“你这个女人给你几分颜色,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大家闺秀是不是?”

    “我告诉你,把地方让出来,乖乖的跟我苍兄回去,好好伺候他,把他伺候爽了你自然就能长命百岁,否则你和你肚子里的这个野种,必将死无葬身之地。”

    关键时刻姜儒懂得取舍。

    目前对他而言最重要的就是拿回灵秀山的主导权,而不是一个女人。

    所以他不会跟苍先生抢。

    苍先生眼露春光,“姜兄说的极是,夫人,我们走吧。”

    说着他竟然厚着脸皮走向蝶莺仙子,西天持剑阻拦,“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德行,你若再敢上前一步,我就砍了你。”

    原本停歇的混战,再一次剑拔弩张。

    蝶莺仙子大手一挥,突然面容狰狞,“该死的蠢货。”
    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