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不是他不想用,而是面对“步行者”大军根本用不上。 “步行者”数量基数太大,单靠一把手枪解决不了啥问题。 有那功夫,还不如拿手里砍刀劈的迅。 但面对从高空坠落“跳跃者”……雷瞳没有任何犹豫,果决操起手枪。 瞄准,射击,动作一起喝成。 处在高点畜生,他只能也必须用手枪狙杀。 可“跳跃者”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,在雷瞳举枪扣动扳机同时,他便是跃空而下。 砰~ 子弹彪射,还是稳准打在了“跳跃者”身上。 空中溅出一抹血剑!! 可虽说子弹稳准打中了“跳跃者”,但目标位置却是与雷瞳瞄准差了太多。 作为雷瞳,他冲“跳跃者”开枪自是是冲脑壳去的。 值此紧张危机时刻,他妥妥想要给“跳跃者”一击毙命。 怎奈畜生及时跳跃,就这么一跳,令其枪击偏离未能集中畜生脑袋,而是打在了畜生身上。 这种攻击对人或许会起到一定杀伤力,可对“跳跃者”而言……根本就是挠痒痒。 手枪攻击力本就不高,更何况还没打中位置。 “跳跃者”落定地面,丝毫没有阻碍挺正身子。 如果说雷瞳适才枪击有起到啥作用,那恐怕就是他成功给“跳跃者”惹恼了。 这没啥好奇怪的,甭管雷瞳有多大能耐,他在“跳跃者”眼里那就是如同蝼蚁的存在。 区区猎物也敢伤他,也敢反抗,这不是作死是什么? “跳跃者”未做任何调整,起身就愈朝雷瞳扑袭。 如此近的距离,“跳跃者”冲击,对雷瞳危险自然很大。 更不消说为了解决“跳跃者”,雷瞳那是冒着被“步行者”袭击偷袭风险进行的狙击。 雷瞳就一个人,对付“跳跃者”就已经足够麻烦了,加上两线作战……期间风险可想而知。 雷瞳将将闪身避过“步行者”,此刻全都回身又朝雷瞳扑将过来。 这些狗日的玩意就是这样,真是应了那句俗话……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 丧尸这种畜生,只要你不能给他彻底爆头解决,他就会似疯狂样撕咬你不放,不死不休。 论战斗力,意志力,丧尸确实值得称颂。 可眼下,搁在雷霆身上,显然他所处境遇可不值得称颂。 第(2/3)页